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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我报名的工序干了四年多,现在工序领导要求我调离我现在的岗位,我不愿意去,因为我现在要调离的岗位,环境非常恶劣,我身体不适应,然后我就叫我们领导领导把我退回我们劳务公司,他们又不给我办理退回劳务公司的手续,我该怎么办?

劳务派遣 2021-09-28 18:18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如果应聘者办理了入职手续,签订了劳动合同,就可以可以追究企业的责任。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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