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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请问我和丈夫结婚三年了,房子是我们结婚前买的是我丈夫的名字,我们现在有一个小孩刚满三个月,如果离婚我可以要求分房子吗.谢谢.

刑事辩护 2012-02-27 10:53 人浏览
共7位律师解答
  • 你好 孩子在哺乳期 归女方抚养 男方支付抚养费 房子属于男方婚前的个人财产 你无权分割
  • 婚前财产是个人的,可以详细咨询
  • 房子的所有权属于你的丈夫 如果有按揭贷款 对于婚后共同偿还的部分以及相应的增值部分 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可以均分 需要帮助的 可以联系我
  • 如果有证据证明属于婚前双方共同购买的事实,那么完全可以离婚时共同分割
  • 婚前财产是个人的,不能主张分割。如果起诉离婚孩子抚养权一般判给你。
  • 婚前财产属于你丈夫所有。如果你有证据证实购买这套房产是你们共同出资,房屋产权也属于你们俩共有,离婚时你可以分割。如果没有约定产权你们共有,只是你出资了,分割时应当把你出资的部分返还给你,产权仍归你丈夫所有。
  • 婚前首期及还贷部分属于男方婚前个人财产;婚后还贷部分及增值部分属于共同财产,可以主张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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