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我们现在处于分居阶段,在婚姻存续期间购买一处房产,一部分款就是由我父亲及我弟弟通过银行转账及手机转账转过来的然后贷款一直是由我一个人偿还的由于我的工资支付不起贷款,所以说我产生了一部分借款这些东西在法院里头能怎么认定

离婚房产分割 2022-12-03 15:44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夫妻分居,仍处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欠的房贷如果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夫妻双方应当共同偿还、共同承担

    如果夫妻间对该笔债务的清偿有约定,但第三人并不知情的,不能对抗第三人;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

    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乌兰察布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