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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整形机构整容失败,在公众平台发布事情经过和术后照片,收到了律师函说我编造造谣,说触犯民法典一千零九十四条 ,我就把整个就诊事情经过销售如何忽悠我一再掉入陷阱做了两个手术等描述删掉,只留下客观的术后失败照片如果还是被起诉,我这个做法有哪里不妥吗,因为手术失败不想什么都不做全部删掉,至少客观术后图想留着,警示其他消费者。能提到医院和医生的名字吗?算侵犯医生和医院的名誉权吗?

美容整形纠纷 2021-09-30 11:2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对于造谣者,受害人可以到法院起诉,要求赔礼道歉,恢复名誉,还可以要求赔偿。
  • 整容失败你是否主张过医疗纠纷赔偿呢?建议你综合考虑处理,可携带相关材料到律所来当面详细咨询
    【追问】主张过,这个先不说,我也不打算索赔了,只想贴出手术效果图,警示消费者,就只关心这样算侵权吗,我把一些过激言论删除了,留下术后照片,客观描述在哪家谁做的,效果如图,这种行吗
  • 遇到这种情况,建议您首先对手术是否失败委托专业机构作出鉴定;其次,如确实存在对方侵权行为的,应该搜集现有证据,提起诉讼。在没有确实结论前,通过网络进行传播,是有存在侵犯他人名誉权的法律风险存在的。现对方已经起诉,您应该尽快聘请律师应诉,同时在诉讼中对您认为的整容失败提出反诉,从而在一个案件中解决。另,《民法典》一千零九十四条系送养人相关规定。
    【追问】只是律师函没有起诉,不是我要起诉对方侵犯我名誉权,是对方给我律师函说我发布的侵权了,对方说我编造谣言,所以我现在删除了一些事件描述,就是他们说我编的成分,只留下术后照片,这个是实实在在的客观存在的事实,还是侵权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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