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2003年同居,2007年3月买房子,2007年5月婚姻登记,房产证做我个人名字,房子首付与按即都是我父母的,都有交款凭据,现对方硬要房子,对方在外混分居三年,又无小孩,我提出离婚,对方硬要房子,该怎么办,新婚姻法是怎么规定的

离婚 2012-02-28 16:21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属于你个人财产。
  • 均分共同财产,均担共同债务 可自行收集或委托律.师收集外遇证据,起诉离婚时,要求对方少分、或不分财产或对你进行赔偿 孩子未满两周岁一般优先归母亲抚养,满两周岁法院将根据双方实际条件,按对孩子成长有利的原则确定孩子归属,满十周岁法院还会征求孩子的意见,另一方支付固定收入的20-30%作为抚养费
  • 属于你的个人财产,对方没有份额,如需来电详细咨询。
  • 属于你的个人财产,对方没有份额。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宁波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4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