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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在张家港,我妈妈刚刚转进一家私人的厂,做了半个月,还在试用期,工伤,评了十级,能获多少赔偿。

其他 2017-07-20 18:32 人浏览
共10位律师解答
  • 工伤十级伤残赔偿多少需要综合起来计算,通常赔偿的项目有:医疗费、住院伙食费、交通收费、护理费等等;

    如果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还可以获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十级伤残,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7个月本人工资。

    2、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 试用期内受工伤可以获得赔偿吗?只要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签订劳动合同,或者形成事实劳动关系,在试用期受到伤害,就应当认定为工伤,可以获得赔偿,具体内容,下面就由法律快车的编辑为您介绍。   试用期内受工伤可以获得赔偿吗?   试用期不签订劳动合同,没有缴纳工伤保险,是用人单位的过错,不影响工伤认定。如劳动者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用人单位应该对劳动者负全部责任;参加工伤保险的情况下,用人单位也应承担部分责任。   根据《劳动合同法》和《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者与单位建立了合法的劳动关系,虽在试用期内,劳动者也享有和正式职工同样的工伤待遇。   法律温馨提示:   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烦,劳动者一定要及时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工伤认定有规定期限,劳动者不要轻信用人单位的承诺,以免错过申请工伤认定期限。如用人单位不按规定申请工伤认定,职工或其直系亲属可以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一年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并向劳动仲裁部门提出劳动仲裁申请。 工伤是怎样赔偿的? 工伤认定要提交什么材料?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一条“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即表示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内,员工自订立劳动合同起,就与用人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再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各类企业的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的雇工,均有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即在试用期发生工伤也应享受工伤待遇。  我国《劳动法》第二十九条第一项规定:“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被确认的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劳动者,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试用期内的职工同样适用工伤待遇  《劳动法》第二条第一款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适用本法。”《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一条第一款规定:“本条例所称职工,是指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各种用工形式、各种用工期限的劳动者。”可见,劳动法及工伤待遇的适用范围包括企业正式员工、试用期工、临时工、季节工、农民工。  此外,《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第四款规定:“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因为李先生所在单位未在规定的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为李先生申请工伤认定,所以,在此期间发生的相关医疗费用应当由单位自行承担。
  • 具体赔偿需要结合年龄,工资,等级相关因素计算的,如需要详细咨询,可以电话联系我。
  • 建议找张家港律师当面咨询,年龄、工龄、地域以及本人工资不一样,赔偿的也不同
  • 一般赔偿数额在5万元左右,具体要看你妈妈的工资水平和年龄的。
  • 要根据年龄和工资计算,3项一次性补助金在4万左右。
  • 面见当地律师,请他给你计算具体的赔偿项目和金额。
  • 建议找律师当面核算,根据张家港市的职工平均工资,和你妈妈的工资计算
  • 具体赔偿数额还要根据年龄、伤残等级、收入等因素进行细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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