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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你好我想请问一下我姐姐现在上海结婚老公是上海人育有一子我姐是户口在外地他们结婚五年了小孩现在四岁了从结婚到现在在家处了带小孩照顾老人没有什么自由的空间而他一直对我姐持续怀疑的态度我想请问一下他们如果离婚关于小孩的旅行义务财产的分配

诉讼 2012-02-29 11:48 人浏览
共7位律师解答
  • 如果离婚的话,由不抚养子女一方承担抚养费,共同财产平分。如需帮助可与我联系
  • 起诉离婚
  • 向被告所在地法院起诉,你姐姐外地户口,上海法院也管辖,如果认为夫妻感情已经破裂,没有人身自由可以起诉离婚,法院会根据情形判决是否支持离婚,孩子抚养权看谁有利于孩子的成长,财产分割婚后取得财产共同共有
  • 可以来电咨询。
  • 离婚后,女方抚养的子女,男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 面议、、
  • 你好,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对于未成年子女,抚养费给付的时间至孩子年满18周岁止。

    对于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在适当照顾女方和未成年人的情况下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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