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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租的房子住了一段时间,有三次下雨的时候房子的多个下水道包括房东改装时把阳台纳入次客厅的下水道都倒流了大量的水上来,我们只能用碗和桶勺干。请问,这种情况可以正常解除合同吗?解除合同算违约吗?谢谢!

房屋租赁 2021-10-12 19:28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您好,根据您描述的情况,建议您首先和房东进行协商。如果能够通过协商的方式解除合同或者另对方进行修理的话,是最为经济的办法。如果无法达成一致意见,且房屋长时间的漏雨已经威胁到您与家人的生命或者健康时,您也可以依据我国民法典第731条向人民法院提出解除合同的诉讼请求。这种情况下您提出的解除合同是不构成违约的,不需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如果您还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咨询,也可以与我取得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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