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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请问孩子在十二岁那年,他从他爸那边回到我身边。我给他请个律师,法院判给我了,当时生活费只有8oO元,今年我要增加到一千二,法院驳回了,

子女抚养 2021-10-14 01:00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父或母有给付能力。子女在必要时要求父母增加抚养费,是其一项重要权利。父母双方首先应当协商解决,协议不成时,子女可以向法院起诉。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或母有给付能力的,应予支持: (1)原定抚养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 (2)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 (3)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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