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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第一天晚上值日教师将住宿学生送到寝室,熄灯后,交由生活教师管理,发生斗殴未被发现,第二天早上起床后,两方再次发生斗殴,其中一学生用事先准备的铁棍将另一学生打成重伤,事后该学生被授课老师发现及时送去救治,该生活教师也没有发现。(该生活教师为学校寄宿生食堂经营及管理方招聘人员)请问学校需付多大责任,请问学校有无过错

诉讼 2012-02-29 14:51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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