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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我94年建房时老房转让给我弟弟了,镇政府也批准他受让了,后因他确实不要一直末付款,于97年我卖给妹妹了,我妹交过各项费用和税金,契证也做好了的,那么现在这房产权到底归谁呢?

房屋产权 2022-12-02 14:30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兄妹继承的共有房屋可以买卖。部分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房产的行为一般认定为无效,当事人可以收回房权;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办理产权登记手续的应当认定为有效,当事人有权请求对方按其所占份额予以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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