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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8点左右,在黑龙江齐齐哈尔市,男A晚餐后送某女回家,在某女家小歇,忽然男B带领几人忽然狂敲门,进屋后与男A发生争吵(男A与某女是好友,男B与某女是男女朋友关系)。 当晚凌晨女小区内某居民报警:在女室内的楼外地面发现男A奄奄一息,送到医院即以死亡。注:女家住4楼。 医生诊断:男A是头向下掉下楼,右肋骨多处骨折,左眼淤青严重,颅内出血。。。。。。 注:男A性格开朗,事业前途无量,有一女儿,对女儿十分疼爱,并计划利用自己关系将女儿送入北京舞蹈学院就读,对生活充满希望。男B对男A与某女的关系早已嫉妒在心,堵截多次。 当地派出所只是出具“男A为自杀”的结论,不予立案,当时男A法医鉴定在派出所留存,不许任何人取出,查阅。 某女当时就在屋内,男A被多人殴打并被推下4楼,并未及时报案!并未及时将男A送达医院,若及时抢救,男A还有生存的可能!) 目前某女健在,并熟悉其中情况,亲历这期间的种种过程。

刑事辩护 2012-03-02 13:00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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