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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去年8月1日就职现在公司,今年(2012年)2月份因老婆住院请假7.5天照顾老婆,公司讲请假一天扣两天工资,那这样算得话我2月份上班的十几天工资还不够请假扣的。请问公司出台这样的规定是不是不合法?我要如何维护自己权益?谢谢

其他 2012-03-01 20:38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第二十五条 “劳动者因事假未提供劳动期间,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工资。”您公司的规章不合法,您可以去劳动部门投诉,只是您的工作估计也就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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