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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第一个月签合同的时候并没有规定培训服务期且说培训证书是给我们的福利,合同期到期之后没有续签也没有辞退,在合同期外也干满了一个月,突然离职公司还要我支付三个月的工资,这样是什么个情况?我需要支付公司费用吗?我可以得到双倍工资的补偿吗?

无故辞退 2021-10-27 19:40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一份合法有效的劳动合同,只在约定期限内对当事人有效,一旦合同到期,就对双方失去约束力。用人单位继续聘用劳动者后,就存在一个新的用工事实,在时间上有连续性,在有用工事实但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情形时,劳动者有二倍工资的请求权,不能因在某个阶段曾订立过劳动合同而免除后续的签订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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