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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安徽省人民政府皖政(1999)9号,皖政办秘(2000)5号,亳政(2005)51号和蒙政(2007)2号文件之规定,你户使用土地位于宝塔东路路南,面积34平方米,每平方米每年应缴纳土地租金26.4元,计征2011年度合计人民币897元。请问这样的收费合理吗?

个人税收筹划 2012-03-05 12:45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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