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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丁字路口,一辆面包车超越一辆电动三轮车,在没有任何警示《如转向灯》的情况下,停在正在行驶的电动三轮车正前方不到两米处《机动面包车没有急刹车痕迹》,电动三轮车驾驶人急打方向避让,撞到机动面包车左侧尾灯处。由于急打方向,电动三轮车重心偏离,导致电动三轮车侧翻,使乘坐电动三轮车的两名人员受伤《一名锁骨骨折,一名腰部轻微骨裂,电动三轮车驾驶人轻微擦伤》。

刑事辩护 2012-03-19 18:19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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