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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2年没有领证,男方只给了当初承诺的彩礼的一半,还有三金,现在分手,男人要求返还彩礼,应该还吗

彩礼 2021-11-16 17:23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同居关系不受法律保护。男方给付的彩礼按赠与处理,不得索回。
  • 您好,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返还彩礼的情况包括以下三种:第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第二,双方虽然办理了结婚登记但没有共同生活;第三,因为给付彩礼而造成一方生活困难。后两种情况的彩礼返还请求权都是基于离婚为前提条件的。根据您描述的情况,您虽然没有与对方领取结婚证,但已经事实上生活了不短的时间,所以建议您还是先和对方进行沟通,如果能够通过双方协商解决问题,是最为经济的方式。如果无法通过双方协商解决您可以寻求第三方调解机构,如社区、司法所、妇联等的帮助。如果您还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咨询,也可以与我取得联系。
  • 男方有权要求返还彩礼,若男方有重大过错,可要求男方给与一定额度补偿!
  • 未进行结婚登记的可以要求返还彩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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