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公司合同规定,员工在劳动合同期间离职,需提前一个月提交辞职报告!现我2009年7月1日提交离职报告于2009年8月1日正式离职。 请问:1、公司在2009年8月1日起,公司何时能给我办理正式离职? 2、若离职之后,公司是否有权利扣押员工的五险一金?若有,何种情况下会扣押? 3、若离职半个月之后,公司突然说有单据未审核,需要我们回去协调处理,若不处理将无法办理离职,我们是否需要配合解决?在配合解决过程中,公司是否需要支付离职员工的误工费、餐费、住宿费、交通费等? 以上,请各位律师帮忙解答。谢谢!

其他 2009-07-18 17:11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广州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