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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5年9月20日在我村南湖划分了五口人承包地,面积约五亩左右。具体共是家里两位老人,还有我,我姑子还有三叔子,由于我公婆两位老人身体不好姑子和三叔子都外出打工,这块地就只有我一个人承包耕种,2000年大家都栽树,我也在承包地上栽了树,并委托我姐姐管理至今,树以成才, 然而,2006年夏天,村委会通知我回家处理我承包土地的事,叫我把承包地划一半给二叔子的妻子庄,我感到莫名奇妙,显失公平,于是我坚决不同意,大约十月份趁我不在家,村委会就强行将我承包地划了一半给二叔子家妻子庄,庄并擅自将我承包地上的树看法十三棵卖掉树款据为已有,,对此我找村委会要求其换我 承包地,恢复原状,赔偿损失,但至今未果 我还有一系列证据,每年交的各种农业费用,以及95年划地老底根。在这之后村委会作出处理决定还是按照他们原来强行划分土地 后村委会写了调解书,让我丈夫在他们写的调解书上签字,我丈夫当时在他们那么多人的压力下不得已签字,我想问一下,我丈夫的签字有没有用,能不能代替我 如果这份东西签了,我继续状告,这样还能告赢,这样还能告赢

农林牧渔 2009-07-17 08:35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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