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涉黑案件五个月了,还不开庭。

刑事辩护 2021-11-30 11:10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在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可以跟警方及时沟通。
  • 如果是因为案情复杂人数众多的,会有延期请款单东
  • 刑事案件有公安侦查阶段,有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还有法院审判阶段。比较复杂,即便到了法院,也可能退回补充
  • 可以和审判人员沟通协商处理。
  • 你好,一、侦查阶段:   1、在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2、符合《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情形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   3、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依照《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延长期限届满,仍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二个月。  二、审查起诉阶段:   1、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   2、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2012修正) 第一百六十九条 【审查起诉的期限】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   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三、诉讼阶段:   1、如果是简易程序,则应当在受理后二十日以内审结;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三年的,可以延长至一个半月   2、如果是普通程序,则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北京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5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