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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问一下,什么情况才能取保候审

取保候审 2021-11-29 17:42 人浏览
共9位律师解答
  •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满足以上的条件就可以取保候审。
  • 你好,符合法定条件即可,请简要介绍一下情况
  • 具体犯了什么事情,可以委托律师进行介入。
  • 每个人犯罪性质不同,情况不同,建议及时聘请律师,律师去看守所会见当事人,判断是否能取保候审,另外,越早申请取保候审越容易,如果您还有什么不懂的,可以私聊我或者来我们律所咨询。 《刑事诉讼法》规定: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3、应当逮捕的犯罪嫌疑人患有严重疾病,或者是正在怀孕、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的。 4、对被拘捕的犯罪嫌疑人需要逮捕而证据不充分的。 5、法定侦查羁押期限届满尚不能结案的。 6、持有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出境证件,可能出境逃避侦查,但不需要逮捕的。 7、对于累犯、犯罪集团的主犯,以自伤、自残办法逃避侦查的犯罪嫌疑人,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暴力犯罪,以及其他严重犯罪的犯罪嫌疑人,不得取保候审。
  • 你好,有没有收到拘留通知书
  • 你好,以下情况可以取保候审: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犯罪分子;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而且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犯罪分子;3、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4、还有羁押期限届满,但是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犯罪分子。
  • 你好,请问你这边犯的是什么罪
  •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3、依法应当逮捕,但因患有严重疾病,或是正在怀孕、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不宜逮捕的; 4、对已被依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经过讯问、审查,认为需要逮捕但证据不足的; 5、已被逮捕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法定的侦查羁押、审查起诉、一审、二审期限内不能结案,采取取保候审方法没有社会危害性的; 6、对持有有效护照或者其它有效出境证件,可能出境逃避侦查,但不需要逮捕的犯罪嫌疑人; 7、提请批准逮捕后,检察机关不批准逮捕,需要复议、复核的; 8、移送起诉后,检察机关决定不起诉,需要复议、复核的。
  • 你好,具体是要看当事人的涉案情节的像参与程度 个人获利金额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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