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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想咨询的问题是这样的: 我的老家在河南,上世纪九十年代村里规划过一次宅基地,但后来未果,所以到现在为止,现存宅基地并没有颁发证件。我家现在的房子没有紧靠宅基地的边沿建造,与围墙大概有5、6米的距离,围墙外面还有大约一米多的地方是以前建房子时留的“滴水”。我家和邻居之间是一条胡同。 2008年3月份,邻居紧靠我家围墙栽树,我妈发现,去找他们家人交涉,男主人答应把树移走,过几天,我妈发现树非但没有移走,女主人还在浇水、养护,我妈便又和她交涉,女主人不由分说,开始辱骂我妈,两人推搡了几下,女主人坐在了地上。之后,女主人自行走到大约500米远的他们家的另一个住所,并又到我们村后面一个私人诊所(大约两千米远)。 过了几天,他们说女主人骨折,并住进了县人民医院,他们自行做了法医鉴定。现在要我们赔偿所有的医疗费用(一万多元),但是鉴定结果、病情报告等我们现在都没有看到。整个事件没有第三人在场。 这件事情给我家造成了非常大的压力。我们如何维护合法权益?恳请各位专家做出解答,指点迷津。

其他 2008-04-23 15:16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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