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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2007年在村里摆酒,2008年登记结婚。我们村2008年国家有征收土地补偿,村小组说外嫁女,当年可以分红,下年起不再分红。说我是2007年摆酒,2008年不再分红,我查了相关法规,我虽结婚,但我户口一直在村里,没迁出过。我应该享受村里的分红,不仅是2008年的,我一天没把户口迁出,一天都应该可以享受分红是吗?我准备提出诉讼,想找有这方面经验的律师,请问我的情况,胜诉的机率有多少?

诉讼 2009-07-18 18:21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你好,可委托律师代理。
  • 你这个情况,我去年在市政府信访办值班的时候,有群众跟我提过,从法律角度说,你虽然已经结婚,但因为户口没有迁出,仍然是原村的村民,所以你还有权利享受本村的土地补偿款分红,如果你向法院提出诉讼,应该会得到法律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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