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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火锅店上班,做了了十八天,我想准备辞职了,老板说要招到另外的员工才能走,如果我现在走了,说我这几天的工资是没有的,

讨薪 2021-12-20 10:05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劳动者没有提前一个月通知即离职的,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当赔偿由此给用人单位造成的损失。但用人单位需承担损失的举证责任。对确实造成损失的,可以从工资中予以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当月工资的20%,且扣除后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 你好,这是不合理的,应该按实际工作天数支付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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