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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仿冒名义的行政许可变更该如何维权 某市地质矿产局为某集体所有制企业采矿批准颁发采矿许可证,在原批准申请登记表中说明,该矿隶属所在地镇政府经委监管,企业性质为集体所有制,企业负责人为吴某。同年9月,陈某伙同参与该矿承包的李某一同填写了《某市乡镇矿山采矿许可证变更换发申请登记表》,仿造吴某签字骗取村集体和镇政府盖章,申请变更该企业法定代表为陈某,并逐级上报。在变更申请表中,“申请单位或个人”一栏空白,无申请人。在“变更原因”一栏中称:“因原法定代表人已调离其他岗位”。同年10月,该市地质矿产局局长签署意见同意,并换发采矿许可证,将法定代表人变更为陈某。 结合《行政许可法》相关知识,分析本案中,吴某、市地矿局的做法有什么不妥,要承担什么责任。吴某的权利受到了侵害吗?可以如何维权。

企业法律顾问 2022-11-28 23:50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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