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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11年7月份购买一套房产,合同约定分三次付款,最后一次付款期是2012年6月30日。前面两次共计70%已经付款。同时合同约定交房日期3月31日。现因特殊原因需要用钱,所以希望于开发商商谈结束合同无果。合同没有解除的违约条款。只有延期付款的违约条款,合同约定如果买方延期付款超过两个月,开发商有权中止合同,买方支付相应的违约金。 1,(我想咨询开发商可能不结束合同吗?字面理解他们是有权,不代表他们一定这样做吧?他们不结束合同,那又是什么样一个状态,我愿意支付延期付款的违约金并结束合同,然后拿回我的房款) 2,销售人跟我说不付完款不能交房给我,但只是口头,合同上没有约定。如果到6月1号还没有交房给我(延期两个月,但房子实际上是建好的,只是因为我没有付钱),我是不是客气起诉退房?延期两个月退房是有合同规定的。

其他 2012-03-15 14:36 人浏览
共18位律师解答
  • 建议携带合同,当面咨询律师。若需帮助,可来电或预约当面向我咨询。
  • 如果对方不交房,你可以要求解除合同并退房。建议带上合同当面咨询。
  • 权利在对方的情况下要取决于对方的意思。不过我们可以帮你想想办法
  • 建议你与开发商协商处理。
  • 建议找当地可依赖律师帮助分析并交换意见 一定能帮你拿出最优方案
  • 尽早委托律师介入处理。
  • 你好,要看你的购房合同,方能准确给予答复,建议来电或面谈。
  • 要看双方订立的合同,以及双方约定可解除的条件。
  • 直接发书面通知,主动解除买卖合同,违约金也就计算到此为止了。当然建议你还是带着合同面询律师。
  • 1、按照目前的楼市行情,开发商原则上来讲不会提出解除合同。如果你一直拖延不付款,开发商会起诉你,要求你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合同。 2、你这种情况一般以协商为主。 3、即使你想解除合同,也要看你是否有合同约定的解约情形出现或者法定的解约情形出现,才能解除合同。
  • 最好找律师当面咨询
  • 没有法定依据或者合同依据的情况下,只能找开发商商谈解除合同,支付一定的违约金。你这个情况比较少见。
  • 按合同办。
  • 如果你直接跟开发商商谈解除合同,实际上已经表明你不想继续履行合同,这一节事实如果被开发商固定了的话,对你是不利的。你没有法定依据或者合同依据的情况下,找开发商商谈解除合同,基本上是徒劳的。 你违约的话,解除权在开发商手中,但是开发商一般会选择要求你继续履行合同的,违约方无权要求解除合同。 合同约定交房日期是3月31日,而最后一期交款日期在6月30日,那么开发商的交房义务在前,如果开发商预期不交房,你可以按照合同约定要求解除合同。 最后,你能不能退房,既要看合同本身是否有瑕疵,还要看开发商是否有把柄给你抓。
  • 1、开发商的意向 由开发商自己抉择 别人无法猜测 2、可以,但是你违约在先。
  • 1、你如果没有按约定付款,开发商有权不交付房屋,你要承担延期付款的违约责任,由于你违约在先,开发商不交付房屋,无需承担违约责任。 2、如果开发商没有违约,你不能随意解除合同。你单方解除合同,须向开发商赔偿可得利息损失。(该责任无需在合同中明确约定)
  • 建议你与开发商协商处理。
  • 可以按合同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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