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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签署的保密协议,有写到不能从事同行

人事争议 2022-01-14 16:50 人浏览
共9位律师解答
  • 你好,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第二十四条 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 你好,这个是竞业协议的内容是需要支付补偿金才会生效的哦
  • 你好,现在hi离职了,想要从事同行业么?
  • 您好!保密协议一般是要求员工对在职期间接触到的公司信息进行保密,没有限制进入同行业
  • 您这边是否已经签了呢?您先了解清楚以后再签
  • 如果对于上述工作禁止有相应的补偿则构成竞业限制,是有法律效力的。但是如果仅仅有限制而没有补偿则是无法律效力的。
  • 你好这个属于竞业限制协议需要支付费用的
  • 可能是指在劳动合同解除后,不能到从事同行业,但通常公司会要支付相应补偿费用的。
  • 保密协议是约定保密,不能从事同行是竞业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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