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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你好,我是临时工,22年1月3号入职,然后1月14号辞职,按公司规定每月15号发工资,但是他们公司说要等到和其他在职的员工一起发,也就是等到2月15号才给我发工资,这个算不算恶意拖欠工资?

讨薪 2022-01-18 23:51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发生劳动争议后,劳动者可以向本单位的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提出申请,请求调解。调解申请,应当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起30日内提出。调解应当在30日内结束。到期未调结的,视为调解不成。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制作调解协议书,双方当事人应当自觉遵守。三、仲裁的维权途径仲裁是指经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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