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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父亲2004年去世了,名下有一套单位房改房一直有继母居住,继母于2019年去世,去世后继母的孩子拿出他母亲的2015年立的遗嘱,遗嘱表示我父亲的房产50%加上继承我父亲的10%都归她自己子女。还做了公证,我知道我父亲和继母关系一直不好,结婚证都没有,她是怎么做的公证。请问律师,她的遗嘱合法吗?谢谢

遗产继承 2022-01-22 00:11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您好。首先,您父亲和继母没有结婚证,要根据他们是在1994年之前还是之后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来判断他们是事实婚姻关系还是同居关系。只有构成事实婚姻,父亲和继母是夫妻关系的,继母才能继承您父亲的遗产。其次,关于房改房,若是婚后购得的,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继母可以在她的遗嘱中处分属于她自己的那部分份额;若是您父亲的婚前财产或约定为您父亲的个人财产,则您继母的遗嘱中关于该房产的处分就是无效的。如果您有疑问,可以和我们联系。
  • 您好,父亲与继母是否具有婚姻关系要看他们从什么时间开始共同居住,是否可以被认定为事实婚姻
  • 您好,如果父亲和继母连结婚证都没有,她是不可能继承父亲的遗产的
  • 您好!该房产原来的产权人是谁呢
  • 遗嘱公证要求遗嘱人必须在公证员面前订立遗嘱,然后由公证员对遗嘱的内容和遗嘱人的签名给以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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