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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被追尾,对方全责,交警已出定责书(里面只有对方的姓名,手机号,身份证号)。在4S店联系对方的保险公司时,对方只买了交强险,没买商业险,对方保险公司只赔2000元,超出部分对方现在不赔。我让自己的保险公司走代位追偿,我的保险公司要我提供对方的身份证、行驶证、驾驶证的照片才能走流程,联系处理事故的交警说没有留存对方的证件资料。我该怎么办?

保险赔偿 2022-02-13 15:08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你好,如果对方有买商业保险,那就对方自己理赔了
  • 你好,被保险人索赔时,应当向保险人提供以下材料: 1、交强险的保险单; 2、被保险人出具的索赔申请书; 3、被保险人和受害人的有效身份证明、被保险机动车行驶证和驾驶人的驾驶证; 4、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事故证明,或者人民法院等机构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及其他证明; 5、被保险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选择自行协商方式处理交通事故的,应当提供依照《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规定的记录交通事故情况的协议书; 6、受害人财产损失程度证明、人身伤残程度证明、相关医疗证明以及有关损失清单和费用单据; 7、其他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证明和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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