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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我家的房子是回迁房,2017年办理的回迁安置单,因为这套房子开发商那边出了什么状况,办不了房照,所以我都一直没办理入住,今天去办理入住时物业要求补缴2017.1月到2021.12.31的物业费,我想问物业公司这种做法合理吗?有法律依据吗?谢谢

房屋买卖 2022-02-18 18:36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有产权但无人居住的房子是需要要缴纳物业费的。主要是因为房子属于物业管理的范围,尽管你没有入住,但是物业已经为你提供了服务,例如安全管理、水电、打扫卫生等等。因此,空置物业也是需要房主提供物业管理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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