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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弟弟11岁,在寄读学校上学,在学校上课期间,被同一学校高年纪同学给打了,经过学校检查,结果轻微脑震荡,颧骨破裂。打人方家长给了300块钱就不管了,学校初期说,学校给拿钱看病,但是都是学校垫付的,让我们写欠条,现在病看完了。学校提出让我们还钱。打人方还不给赔偿,里外里都是自己拿钱给自己看病,这应该怎么办,我们要起诉学校和打人那方,应该以什么方式起诉,学校和打人方谁的责任大?除了要求索赔药费,其他费用需要他们赔偿什么?

其他 2009-07-20 18:53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你好,应起诉打人者。赔偿项目和计算方法建议阅: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在网上可实名搜索到。
  • 可以起诉学校和致害人,可主张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误工费、护理费等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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