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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于2002年11月贷款购买一套价值10.7万元的房产,2004年10月与女方结婚,2005年10月生一女孩,2006年10月女方拿婚前的3万元与婚后的2.4万元一次性为男方付清了银行贷款.2008年3月男方父母将自己的一套100多平米的楼房送给了其大儿子,男方在不告知女方的情况下借钱在老家县城为其父母买了一套20万元的房产,据说这套房产是与其三弟合伙买的,因男方及男方父母家人一直是背着女方做事,女方无从得知实情,且男方父母家人屡屡用言语相欺,嫌女方生的是个女孩,意思是最终要将这套房产也要给其大儿子,因其大儿子生有一女一子,女方无法忍耐,遂致夫妻反目,请问离婚时这些问题和孩子的问题怎么处理?

离婚 2009-07-22 16:05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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