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我买了一套安置房我属于第三经手方,第二经手方和原房主属于房租抵债的房,抵债合同有原房主和他其中一个儿子的签字,现在原房主和妻子离婚,第二经手方和原房主是亲兄弟,他们间应该有经济上的问题,原房主妻子和我说 房子存在纠纷,我如何保护我的合法权益?现在还需要第二经手方给什么出手续证明这房和原房主媳妇没有关系?谢谢!

房屋买卖 2022-02-24 21:05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焦作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