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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年前买了碧桂园的房子,因集团资金链断裂,房子烂尾,这情况业主能退房吗

房屋买卖 2023-10-12 13:34 人浏览
共7位律师解答
  • 首先烂尾楼业主是可以退款,但有两个要求。其一是购房时付的是全款,可以直接申请退款。 不是全款也没事,一审法庭辩论终结钱还清了余款,也适用这项规定。当然无法没钱还清余款,则无法申请退款。其二是购房时适用贷款,要求不能断供。
  • 你好,根据你的描述,是可以的,需要留存好付款、合同、沟通、现场照片等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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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律分析:存在下列情况可以要求退房:
    1、实测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误差绝对值超过3%;
    2、开发商逾期交房构成根本违约,即逾期交房达到合同约定的退房日期;
    3、开发商变更规划、设计影响房屋结构型式、户型、空间尺寸、朝向的;
    4、开发商预售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房屋的;
    5、开发商交付的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或房屋质量严重影响房屋正常使用的;
    6、不能或不能按期办理产权过户的;
    7、购房者贷款申请未批准,合同双方对付款方式不能协商一致的。法律依据:《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 第三十一条 商品房交付使用后,购买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向工程质量监督单位申请重新核验。
  • 上述的情况,不足以构成退房的理由的。如果有证据证明是因为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居住使用才可以解除买卖合同,即退房。
    具体可以参看法律依据:《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
    九、第十条。
    具体可以参看《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
    九、第十条。
  • 法律分析:退房能要回房款的情况:
    1、购房合同无效。
    2、购房合同被依法撤销。
    3、面积误差。
    4、开发商没经购房者同意变更设计。
    5、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
    6、无法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法律依据:《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 第三十三条 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届满后起超过一年,由于出卖人的原因,导致买受人无法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买受人有权请求解除房屋买卖合同并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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