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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结婚前男方家里已经买了好了房子给其父亲住。结婚后夫妻住的是男方家里买了很多年的的房子。因为感情不合,夫妻离婚。在财产问题上应当如何分配,结婚期间女方为男方家里买了很多电器,男方经常找女方用钱。离婚后女方能获得多少财产。没有子女,结婚两年。

离婚 2008-04-26 18:53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房子不是共同财产
  • 房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其他财产按婚姻法规定可分割。
  • 房子无法要求分割。婚后共同购置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
  • 1、本案中的房产依法不属于共同财产,所以你不能分割; 2、但是对于其他的共同财产你可以要求分割。
  • 房子无法要求分割。 婚后共同购置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
  • 您好,婚姻登记前已经存在的财产为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房子产权归属是以房产证上的名字为准的,按您的说法,房子不是夫妻共同财产。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电器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若给了公、婆,一般视为赠与。因为夫妻财产在婚后是共有的,因此,不存在男方欠女方多少钱的问题。 若离婚,婚前财产各归各的,婚后夫妻共同财产对半分,属于公公婆婆、父母的财产与夫妻双方无关。 希上述解答帮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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