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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律师,我的父母曾于2003年立下遗嘱,在他们去世后房子由我继承,其他四个兄弟姐妹不得相争,有字据为证,且有父亲和我其他四个兄弟姐妹的签字和手印,父亲去世后,母亲一直和我生活,去年93岁的母亲去世,近二十年房价上涨几倍,我大哥要求重新分割遗产,借口是当初立字据的是父亲没有母亲签字,可我母亲并不识字,当时也没有想到让她按手印!现在面对大哥提出的要求,我能用法律维护我的权益吗?

遗产继承 2022-02-27 09:39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在遗产继承中,被继承人立有遗嘱将其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或者在遗嘱中明确将其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的,应遵照该遗嘱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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