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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王是分处于两个相邻的不同市的人,结婚后一年有了女儿,从这时起家里的矛盾四起,先是公婆以各种理由拒绝照顾孩子,接着又编造理由逐我出门,四年被逐四次,最近在他2儿子的婚礼当天下午,指示人暗里往我身上泼水,其女儿辱骂我,并用砖打,公公拿着铁锹,婆婆也张牙舞爪共同欺负我。这还不算,第2天又打电话到单位,并威胁如单位不处分我,将在媒体上公开曝光。想离婚又舍不得孩子,不离没法生活,该怎么办,请各位律师,朋友帮我想想办法,谢谢!结婚证在那边办的,如要起诉是在我这边起诉可以吗?

离婚 2008-01-26 11:24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向你丈夫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
  • 裴律师您好!我丈夫他不同意离婚,以前他遇事躲避,针对最近的事他想通过调解解决,他认为过错不在他。
  • 应当在丈夫住所地的基层人民法院起诉,住所地一般是户籍所在地。
  • 象你这种情况,应当按照原告就被告的原则确定管辖权,也就是说,如果你起诉离婚,应该是在你丈夫当地法院有管辖权,不过,在哪儿起诉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你能得到多少财产以及孩子的监护权问题,首先我觉得你还是要想办法多得到一些财产,也就是多分得你们夫妻共同财产,如果你丈夫对离婚有过错,你还可以从他那里得到赔偿,至于孩子的监护权,你可以要求法院判给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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