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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偿使用方不归还土地,怎么解决

土地纠纷 2022-11-24 08:23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归还,并赔偿损失
  • 请问具体是什么情况,有合同约定吗
  • 《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规定,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的情形如下:

    1、为实施城市规划进行旧城区改建以及其他公共利益需要,确需使用土地的;

    2、土地出让等有偿使用合同约定的使用期限届满,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者申请续期未获批准的;

    3、因单位撤销、迁移等原因,停止使用原划拨的国有土地的;

    4、公路、铁路、机场、矿场等经核准报废的。

    第五十八条第二款规定,依照前款第(一)项的规定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对土地使用权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 意见诉讼解决,建议电联或面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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