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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我出资购了一套住房,一间商品房,我有俩个儿子,当时大儿子20岁,小儿子10岁,为办按揭手续简便,我叫大儿子签的字,登记在大儿子名下了,大儿子2006年结婚后,他说我买的房子都是他的,他结婚我已给他建了一套三百多平米的大房子,另外还给了他一间商品房,现在他把我所有的房子都说成是他自己的,我现在还要交房贷,为交房贷我到处借钱,产权还是他的,我小儿子还要上学,为这事我快要崩溃了,请问怎么才能要回属于我的产权。

仲裁 2012-03-24 23:28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您好! 根据您说的情况:简单一点说就是:登记在谁名下就是谁的财产!您想要回您的房子可以有多种方式!如需帮助请携带资料到办公室面谈!
  • 找出你出资买房的证据,及孩子在20岁时有可能无力购买房屋的证据,起诉偿还购房款。
  • 我国法律规定不动产的产权以登记为准。因此如果房子登记在你大儿子名下通常认为产权属于你大儿子。但如果你有证据证明购房款及偿还的按揭款是由你出的,你可以要求大儿子予以偿还。
  • 房产登记具有公示公信的效力,办在谁名下就是谁的。
  • 房产登记具有公示公信的效力,办在谁名下就是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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