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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去年6月份因为男朋友家里有急事借了他1000元。是通过银行汇款的。现在我们已经分手了,前些日子我打电话发消息给他都说还可是还是没有给我。请问。我可以起诉他吗?我有他家的地址,电话和当时的短信和汇款凭证,也有最近的说还我钱的短信。另外,我对他的这个起诉日期由限制吗?或者是一段时间后这些证据都失去效力了呢?谢谢了,请帮我解答!

其他 2009-07-21 11:2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你好,可以起诉;有时效限制,不过目前还在时效内,建议及时起诉。
  • 你好 你可以向法院起诉。 如果当时约定还款日期,诉讼时效是到期后两年。 若果当时没有约定还款日期,诉讼时效为20年。
  • 把你关于此借款的所有证据保存完整,通过律师起草一份起诉书,到你所属管辖的法庭或法院的立案庭提起诉讼,立案后根据法律时效会有结果的,你有诉权,但你的诉讼时效不能超过两年,否则你的证据会失去法律时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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