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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的一间公司于2007年8月设立,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000万元,实际到位资本金为人民币1000万元,按规定在2009年7月底以前须将其余的投资资金到位。公司现在有近百名员工、经营正常,但由于股东方资金短缺原因,现在考虑将公司注册资本做减资处理。但工商局工作人员说只能按将剩余投资到位或吊销营业执照的方式处理,该如何办?

其他 2009-07-23 10:35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按照法律,注册资本减少可以通过一定法律程序进行,比如减资,如果原注册资本还未缴足,按照法律也是可以减资的,只是这2年你的注册资本有虚增的嫌疑,为了避免虚增的嫌疑,还是缴足之后再减资为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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