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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缴税标准是怎样的
常州个税税率标准:1.综合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2.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3.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一)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二)非居民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三)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四)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五)财产转让所得,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和偶然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百分之七十计算。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扶贫、济困等公益慈善事业进行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百分之三十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国务院规定对公益慈善事业捐赠实行全额税前扣除的,从其规定。本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专项扣除,包括居民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支出,具体范围、标准和实施步骤由国务院确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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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人落户北京要什么条件
法律分析:商人落户北京需满足以下条件1、连续3年担任企业负责人;2、有本人所有权的住房;3、企业纳税不低于80万/年,或近3年不低于300万元;4、企业职工中的本市人员不低于100人,或连续3年本市人员为职工总数的90%。法律依据:《关于外地来京投资开办私营企业人员办理北京市常住户口试行办法》第三条依照本办法申请办理本市常住户口的外地来京人员(以下简称入户申请人)包括:(一)个人独资企业的负责人;(二)合伙企业的一名合伙事务执行人;(三)公司制的私营企业以及其他组织形式私营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上述人员的配偶和一名未成年子女可以申请办理本市常住户口。第四条入户申请人申请东城、西城、崇文、宣武、朝阳、海淀,丰台和石景山区常住户口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连续3年担任该私营企业负责人、合伙企业合伙事务执行人或者其他组织形式私营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二)在户口迁入地有本人所有权的住房;(三)没有犯罪记录并且未被公安、司法机关侦查、通缉;(四)企业连续3年每年纳税80万元以上或者近3年纳税总和达到300万元;(五)企业职工中的本市人员连续3年保持在100人以上或者达到职工总数90%以上。第五条入户申请人申请第四条所列地区以外的区、县常住户口的,应当符合第四条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和下列条件:(一)企业连续3年每年纳税40万元以上或者近3年纳税总和达到150万元;(二)企业职工中的本市人员连续3年保持在50人以上或者达到职工总数5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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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3个人合伙 拿一样的钱 两个人不干活 一个人负责运营 经营 股权怎么分
企业股份的分配遵循以下原则:1.合伙企业业务的股份分配可以按照出资比例进行,遵循多得原则;2.合伙企业的股份分配中应有一人拥有企业的控制权,使企业能做出最终决定。关于合伙业务的股份分配,请注意以下几点:1.最好不要平均分配股权。2.如果不是特别大的生意,投资人不要太多,投资人数量最好保持单数,可以方便一些决策。3.投资者和经营者最好分开。如果股东只投资不参与经营,那就尽可能让直接参与经营的人做出一些实际的决策。毕竟在一线的人最有发言权。4.最好选择能力互补的人合伙创业,让投资人直接优势互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二十五条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本分为股份,每股金额相等;公司的股份采取股份的形式。是股份公司出具的证明股东所持股份的凭证。第一百二十六条股票发行应当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股份享有同等权利;同时发行的同种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的价款。第一百二十七条股票的发行价格可以票面金额,也可以高于票面金额,但不得低于票面金额。第一百二十八条股票采用纸面形式或者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形式;股票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一)公司名称;(二)公司成立日期;(三)股票的种类、面值和代表的股数;(四)股票的编号。股票由法定代表人签名,公司盖章;发起人股份应当标明“发起人股份”字样。第一百三十条:公司发行记名股票,应当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项:(一)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二)各股东所持股份数;(三)各股东所持股份的编号。(四)各股东取得股份的日期。发行无记名股票的,公司应当记载其股票的数量、编号和发行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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