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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咨询一下,关于给儿子买房还没有结婚,我们把女方的名字写在房产证上,这属于婚前财产吗?房款和装修费用都是男方出的。

离婚房产分割 2022-04-04 17:12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您好,婚前买的房子,写上女方的名字,视为对女方的赠与,所以此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若发生离婚财产分割,,双方需要对房子价值进行估算,然后协商约定房子归哪一方所有,要房子的一方按价值的一半向对方支付款项,但法院也会按照照顾子女、女方、无过错方权益进行分配。即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 如果您还有不了解的地方,并需要法律帮助的话,可以向我一对一咨询,我会详细分析并为您解决法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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