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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请问婚前男方父母全额买房,写男方一人名字登记,婚后又改登记加女方名字,离婚后所得一人一半,离婚后有证据证明该房屋确实所有父母购买,与女方无关,离婚后可以不分女方一半房屋吗?,

离婚房产分割 2022-04-06 11:06 人浏览
共14位律师解答
  • 如果父母一方证明是指的赠予男方的话 是可以不分的
  • 你好,婚后产生的都是共同财产的
  • 可以分的,因为上面有你的名字
  • 你好 ,这个是男方婚前财产。
  • 婚后父母一方全额出资买房,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只能视为出资父母对自己子女的赠与,该房产应认定为出资方子女的个人财产,不能视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婚后由父母双方出资买房,且登记在双方名下的,视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房产分割时按照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 建议双方可以先协商约定财产分割问题,协商不了,可以通过诉讼主张
  • 按照双方协议约定处理
  • 您好!一、婚前买房,名字登记在一方名下,属于个人财产,另一方无权分割; 二、婚前买房,婚前或者婚后加上另一方姓名,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三、婚后买房,即使只有一个人的名字,也属于夫妻双方共同财产; 四、无论婚前还是婚后买房,涉及到夫妻双方共同还贷,共同还贷部分以及房子增值部分,夫妻双方应该平分。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如果是父母首付,夫妻共同还款的话房产大概率是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的,父母的首付可能被认定为是赠与或者是借款,具体还要看当时的意思表示来决定。因为婚姻家事涉及较多的个人隐私,为保护你的个人隐私,如需帮助建议您一对一咨询,以便及时为您解决问题。
  • 你好,婚后加上你的名字,可以认定为是一种赠与的行为,而且这种赠与行为已经完成了登记,是不能够撤销的。
  • 你好,可以的,是否涉及到起诉离婚呢
  • 如果是婚内加名,一般视为夫妻共同财产,至于具体分割要看购房情况,使用情况及双方财产情况等
  • 如果父母是指定这个房子是属于儿子一个人的话,就不可以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 你好,要看房产证的,如果产证有名字可以起诉。
  • 婚前购买的商品房依法应属于婚前个人财产,但如果婚后加上了你老婆名字,视为你对你老婆的赠与,该商品房依法由你和你老婆共同共有,如果一旦离婚,你老婆可以分得她应得的那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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