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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2天老板给50一天?

讨薪 2022-04-14 17:36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发放工资
  • 《劳动合同法》第20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对于单位的违法行为可通过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或申请劳动仲裁予以维权。主张工资和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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