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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咨询一下老人去世儿子,女儿能继承老人的土地吗

遗产继承 2022-04-26 16:0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土地所有权归国家或集体所有,不视为个人财产,既然不属于个人财产所以无法作为遗产继承。土地的所有权是不能够继承的。使用权是否可以继承,具体要看土地是耕地还是林地?如果是林地,林地承包的承包人死亡,其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如果是耕地,那么要看是按户承包还是以个人名义承包,如果是按户承包,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十五条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三条之规定,家庭承包的承包方是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通说认为“户”是只属于农户整个家庭,而不是属于其中某一个家庭成员。因此,当家庭中某个成员死亡后,作为承包方的“户”还存在,因此不产生继承问题,此时该户内的其他人员都是承包经营权人,应当持续经营。土地承包户主死亡,该土地可继续承包。
  • 你好,我国农村的耕地是以家庭为单位承包的,家庭内成员均享受土地承包经营权,家庭成员死亡对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确权没有影响。当然,如果当时作为承包家庭的成员都已经去世的,村集体应当将土地收回,不再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
  • 土地使用权法定继承,按照法律直接规定的继承人范围、继承顺序、遗产分百配等原则进行继承。继承人应先去窗口申领土地登记申请书、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呈批表、 委托书,并且申请人需要自己提供身份证明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或购地票据等关材料办理土地使用权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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