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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买卖,我是买方,我现在不想要这个房子了,合同里写了贷款不过的话三方无责,中介方现在催我去过户,但是我咨询银行说手续不全办不了,中介要我先去过户,我不去,她说这算我违约,我想问这算我违约吗?我能要回定金吗?我要回定金的话需要打官司吗?

二手房 2022-04-17 03:06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在二手房买卖中,买方出现违约行为的,卖方可以先与买方协商,协商不成时,就应该及时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买方按照合同,履行自己的义务。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卖方可以选择不同的解决办法。第一个就是可以要求买方继续履行合同,也就是说,要求买方及时支付房款。如果对方不愿意,卖方可以拒绝返还买方为了购买二手房而预先支付的定金。第二个就是可以要求与买方解除合同,如果卖方因为买方不履行的行为,发生了一些金钱上的损失的,卖方可以要求买方赔偿这些损失。但是一切的前提都是,买卖双方已经签订了合法有效的二手房买卖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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