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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本人于2022年2月19号就职于芜湖八佰伴4楼gxg男装导购,试用期7天,试用期过后,店长要求调店,我不同意,店长说不服从安排就把工资结算给我,离职日期是3月4号,店长结算的工资中说明2月份工资底薪704元人民币,于3月20号发放,3月份工资底薪212元,提成303元于4月20日发放,一共是1219但今天已经是3月20号,公司只发了2月份的底薪704跟三月的底薪212,还有303提成元公司不承认,请问我要怎么维权?谢谢

讨薪 2022-04-26 09:09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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