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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20年5月买的固安二手房,因为我购房资格没够,商定22年3月过户,20年5月交的首付,签的协议,21年底,我向对方提出我要违约,我承担百分之二十的违约金,但对方不同意怎么办?谢谢

二手房 2022-04-23 20:33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您好,因没有限购资格导致无法办理过户进而无法实现购房目的的,可以要求解除合同退还全部购房款,有很多类似情况及参考案例,如有需要,建议电话或微信详细咨询。
  • 二手房违约要按照合同的规定赔付违约金。违约金按合同规定进行计算。买房之前都会签订合同或者是房屋买卖的相关协议,通常合同里面都会标明,如果卖房者或者是购房者之间有一方违约,比如由于种种私人的原因提前退房,或者是由于拆迁等等其他原因提前退房的,就需要按照合同里面的规定给予对方一定的补偿,也就是违约金。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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